近日,山東省棗莊市嶧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郭昌華等19名被告人開設賭場罪一案,對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郭昌華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對主犯劉云鵬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對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4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5萬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同時收繳非法所得3.5萬元,扣押賭資19.68萬元。據了解,這是棗莊市法院一審審結的首起涉惡集團犯罪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9月以來,被告人郭昌華與被告人劉云鵬等人共謀,形成賭場犯罪集團。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該集團多次在嶧城區底閣鎮七處地點開設“牌九”賭場,組織人員夜間賭博,按照賭資約5%“抽水”獲利。賭博人員每場少則幾十人,多則上百人,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和危險性。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昌華等人無視國家法律,為牟取非法利益,為賭博提供場所、賭具、設定方式,組織賭博,擾亂國家對社會風尚的管理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郭昌華等人長期糾集在一起實施開設賭場犯罪活動,系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形成開設賭場的犯罪集團。
其中,被告人郭昌華系賭場的策劃、開辦者,并組織、領導、指揮聚眾賭博犯罪活動,從中抽頭漁利,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劉云鵬等5人先后積極入股坐莊,從中抽頭漁利,所起作用較大,系該犯罪集團的重要成員,認定為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其中被告人劉云鵬參與策劃、設立賭場,占股相對較多,獲取非法收入較多,社會影響較壞,對其應從重處罰;其余13名被告人認定為從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根據19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今年以來,棗莊兩級法院精心部署、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抽調業務骨干20余人組成7個審判團隊。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審審結涉惡類案件3件27人,正在審理涉嫌黑社會組織犯罪案1件17人。(記者 徐鵬 通訊員 秦漢)
總獎金達百萬美元,電子競技“中國名片”助推中華文化海外傳播全球規模最大的移動...[詳情]
人民網北京8月9日電 (朱紫陽)8月8日,應急管理部黨組書記、副部長黃明在浙江紹...[詳情]
人民網北京8月9日電 (記者 董菁)近日發布的《2018快遞員群體洞察報告》顯示,2...[詳情]
2018年8月8日,作為第十二屆金鷹電視藝術節五大主體活動之一的金鷹電競體育盛典于北...[詳情]